某單位一個科室發(fā)生貪污公款案,科長李某和承辦人員小明均被追責,小明感覺十分冤枉,因為他并沒從中獲利,是違背本意受領導指使才去做的。這位承辦人員因為工作職責要求,需要服從科長的領導,難道罪在服從嗎?作為公職人員,我們的崗位職責一般緊扣公權力,在工作中也經常承接領導交辦事項,雖不至到小明這種涉刑犯罪的程度,但有時多多少少會遇到比較敏感的問題,甚至涉嫌違法亂紀,這時我們該如何應對?我認為曾仕強在《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