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施行《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“陰陽合同”懲辦心得體會3月18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,首次將簽訂“陰陽合同”作為逃稅手段明確列舉,劍指文娛領域高凈值人群逃稅等行為,再次敲響依法納稅的警鐘。范冰冰因涉稅問題被處罰金8.84億元,鄭爽偷逃稅超4000萬被罰2.99億,薇婭偷逃稅被罰13.41億近年來,演藝明星、網絡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