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“想為”“能為”“必為”的“三為”干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,大力選拔政治過硬、敢于擔當、銳意改革、實績突出、清正廉潔的干部,著力解決干部亂作為、不作為、不敢為、不善為的問題。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干部,我們應做肩上有責不怠、想有所為,腦中有策不亂、能有所為,心中有民不忘、必有所為的“三為”青年干部。以“肩鴻任鉅踏歌行,功不唐捐玉汝成”之信念,扛肩上...
“”“”“”“”做想為敢為善為的三為干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(xiàn)代化的決定》,廣大黨員干部應與組織同向發(fā)力,以想為的志氣、敢為的勇氣、善為的底氣,自覺扛起責任擔當,在推進中國式現(xiàn)代化的進程中篤行實干、奮發(fā)進取。“”“激昂想為志氣。想為是一種態(tài)度,是不待揚鞭自奮”蹄的思想自覺。黨員干部作為黨的中堅力量,是國家事業(yè)的中“”流砥柱,要自覺擰緊思想的總開關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