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“想為”“能為”“必為”的“三為”干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(diào)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,大力選拔政治過硬、敢于擔當、銳意改革、實績突出、清正廉潔的干部,著力解決干部亂作為、不作為、不敢為、不善為的問題。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干部,我們應做肩上有責不怠、想有所為,腦中有策不亂、能有所為,心中有民不忘、必有所為的“三為”青年干部。以“肩鴻任鉅踏歌行,功不唐捐玉汝成”之信念,扛肩上...